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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民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以农民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全体中国人民,包括8亿农民。农民是农村的主体,是农业的主人,从一定程度上说,农业、农村问题都是农民的问题。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必须坚持以农民为本的价值取向,一切为了农民,依靠农民,塑造农民。
为了
依靠农民,就是要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依靠农民的辛勤劳动,让农民自己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参与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操作,主动出资出力,自觉投入新农村建设。这充分反映了国内外农村建设的历史经验。如被欧盟当作现代化农村建设标本的德国巴伐利亚州,一条成功经验就是依靠村民的积极参与进行乡村变革。再如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也是由于农民积极、广泛地参与了新村建设。我国农村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曾经出现的良好局面,也是打破人民公社体制解放农民和发挥农民积极性的结果。而近些年来我们虽然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没有根本改观。其深层原因就是没有真正启动农民的主体力量。我国半个多世纪的农村建设经验也表明,农民参与的程度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的程度是决定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依靠农民建设新农村,需要从多方面着手。一是相信农民,尊重农民的利益要求。我国新农村建设中要相信农民,破除那些“不放心”农民的观念、做法。要尊重农民的创业精神,革除那些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同时,要重视利益机制导向的作用,破除那些限制农民的合法权利和积极性的体制障碍。只有把相信农民和尊重农民利益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如德国制定了保护农民权益的政策、法规和法律,采取了很多保护农民利益的措施,从而充分调动了农民积极性。韩国政府一方面倡导“勤劳、自助、合作”的精神,培养农民自发、自助、协同的主体意识,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改善生活的作用立竿见影,从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使新村运动最终转变为“民间主导型”的群众运动,使新村运动具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二是充分发挥农民组织的作用。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小农的财产分散占有方式与市场经济集中配置资源的矛盾、小农自给自足的消费方式与市场经济要求的普遍交换关系的矛盾、小农的小规模生产方式与市场经济大量、低成本原料供应的矛盾





